冠县诺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6月14日,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崇文街道振兴路北侧、兴业路西侧金桂湾东区15#商业楼,法定代表人为闫东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:酒店管理;餐饮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日用品销售;礼仪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聊城市冠县冠洲大道与冠通路交叉口南侧650米